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补缴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服务费的通

发布日期:2010-06-07  |  浏览次数:9154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出产商:

现将未缴纳和未足额缴纳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服务费的出产商名单(见附表1)予以发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齐集采购监督打点暂行步伐》和《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出产商未缴清入围品种网上齐集采购服务费的不能介入下一年度的药品齐集采购勾当。现将补缴2009年入围品种网上齐集采购服务费的有关事件通知如下:

一、本次缴费只接管银行转账,请将欠缴的2009年入围品种网上齐集采购服务费转入以下账户(不能将现金直接存入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东西齐集采购服务中央

  账    号:4500 1604 5710 5250 0717

  开 户行:建行南宁桃源路西分理处

二、转款后请填写转款、邮寄信息挂号表(附表2),发到邮箱gxyxzb305@163.com,以便核对(不必要传真),发票于金钱到账20日后邮寄,不受理上门领取。

三、本次缴费截至至2010年6月20日。

四、解决CA认证证书时必需已补缴欠款。

附表:1.未缴纳和未足额缴纳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服务费的出产商名单

2.转款、邮寄信息挂号表

 


   联系电话:0771-2801955-8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东西齐集采购服务中央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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