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医药行业,本是阳光的朝阳行业。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通过流通渠道进入消费领域。销售的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利益都会停止,即便再必须的东西,也都无法生存。不要惊叹药价高,这是体制决定的,其实药价已经低到生产及流通环节很难生存了。药企伤,百姓忘。不是危言耸听。
本不该躲避风险的代表,在这个并不是人人都理解我们的时代,只能探问:这个世界会好吗?
医药代表如何规避风险:
1、医药代表记帐是好习惯,但没有必要带着它到处行走,一定要收好你的账本和客户资料。包内只是放资料,小礼物,不要放现金,决不能在信封上写名字,在纸片上写数量和金额。如果没写这些,抓到了也可以乱说,说自己要去银行,去给医药公司货款等;
2、医院拜访表现自然大方,不要在科室门口探头探脑,重要客户加强预约。拜访医生时尽量选择旁边没有病人及闲杂人员的时候,决不能当着第三者的面给,还要注意医院各角落的摄像机。
3、对于主动和你搭讪的陌生人保持警惕,有陌生人问是否医药代表,如果觉得他不是同行不是医生的话,决不承认自己是做什么的,管他什么事啊,最好每次都拿一个病历,说是来看病的。即使是同行,初次见面交换名片就可以了,不要在医院内太显示自己 。
4、有人试图想盘问代表,不要理他,自己走开,爱到哪就哪。要知道除了警察没人可以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如果真有警察,也要先看看他的证件,要知道现在社会上骗子可多了,谁能保证警察没假的啊,特别是他没穿警服的话。
5、如果真的有警察也想查的话,要打个电话给上级,借口是工作上出了任何问题公司要求及时汇报。
6、如果有人想看代表包里的东西,代表是不要给他看的,因为他不付代表工资,代表没这个义务,再说代表包里私人物品,怎么可以随便给人看呢;万一他们想强行开代表的包,这怎么办呢?这要分两种情况了,一如果他们不是警察,可以高喊抢劫啊救命啊,有机会的话就赶紧跑了;二如果他是警察,代表就会问他带了搜查证吗,没带?对不起,作为执法人员怎么能知法犯法呢,警察难道就有权利随便搜查一个合法公民的私人物品吗?如果还是不行,警察一定要搜怎么办啊,那就在公共场合让他搜好了,因为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打官司也不怕,为什么要在公共场合呢,要人证啊,要知道现在警察可黑了,没人做证他就会说是你主动打开的!
7、代表做到以上6点,足可以应付大多数的场面,可能警察看代表不顺眼,想把代表关起来怎么办呢?没办法,只好跟他去了,不过要先打个电话给几个人,地区经理肯定是要打的了,还有家人,当然还包括些有能量的朋友了。
8、如果代表要被带到工商所或者纠风办之类的部门,请注意,这些部门是不能限制人身自由的,坚决不跟他们去,并可以喊救命或逃跑!
9、如果到**局、派出所,要录口供了,请注意,现在可以零口供,代表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其他什么都可以不说,除非等律师来了。要明白法律规定,派出所只能扣人48小时。
10、拜访时不一定要西装领带及职业套装,可以穿休闲点,以商务便装为宜。
11、不要拎有明显公司产品标记的皮包及纸袋。
12、 避免在医院人多的场合(门诊,电梯,过道)和上级或同行谈论业务细节。
13、 在科室内不要刻意显示你和哪个医生或者主任关系特别好,表现出一视同仁,如果你和他的关系已经足够好了 。
公司层面的防范措施:
1、 公司销售政策中明确规定“公司以学术推广为主线,决不进行违背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的任何行动”。
2、 公司检查每个销售代表的《员工承诺书》,确保都签署完毕。办事处留复印件备用。
3、 和商业、医院搞好关系,保持一定的中间环节利润率。
4、 保持医生的支持度,建立信任感,临床费用不能反复升降。
5、 和媒体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要主动和媒体来往,遇到媒体的赞助要求要有礼有节地回绝,不要得罪政府和相关媒体。
6、 招聘新员工时一定要先对这方面知识进行培训,然后才能上岗,不要招聘素质低的员工。
通常情况下,医药代表被纪检部门抓到后,第一个接到求救电话的是地区经理,地区经理第一反应要向医药代表问清楚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1、 代表在哪个医院?被谁逮着了?
2、 被逮着后说了什么东西?
3、 被没收了什么东西?
4、 代表从进医院起做了什么事情?
最坏情况:代表被没收有证据证明带金销售的东西,并承认所有实事 。
解决方案:
地区经理需要立即赶赴出事医院,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
1、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员工承诺书》,内容为决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带金销售”,否则由个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2 公司销售政策部分内容复印件,标明“公司以学术推广为主线,决不进行违背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的任何行动。”
地区经理找到出事的医药代表,拒绝公开采访,对相关部门出示以上两份文件,并对医药代表进行严厉批评,表示已经上报公司,公司的态度是立即开除,相关开除文件随后就到。同时要求带走医药代表。
其他情况:医药代表被没收公文包,内有宣传彩页和钱,但没有相关证据,医药代表尚未说出不利于自己和公司的话。
解决方案: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放人和退包,可以出示以上两份文件,坚决不承认有带金销售行为。拒绝任何采访。
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业务发展暂且不论,医药代表一定首先要学会自保。
第一:有关部门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不能无故抓人,还戴上手铐,这是侵犯人权的表现。
不仅侵犯人权,而且还会给当事人带来身心损害,国家既然已经明确医药代表的职责范围是推广学术和咨询服务,那么出现在医院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不要怕!有关部门总不能默认“他们可能是坏人”,然后抓起来询问,肯定没干净的,这是一种有罪推定的运动式执法!甚至不恰当地类比当年美国种族歧视政策,黑人上街就会被警察无故检查身份证,与白人公民区别对待。
第二:熟知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学法知法保护自己。
医药代表没有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能出动刑事措施的,也只有行贿罪了,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学习法律保护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个人构成行贿罪必须要件是: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