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部内勤工作标准(考核标准)

发布日期:2010-06-08  |  浏览次数:9137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招商部内勤工作标准(考核标准)
 

    本考核标准与其季度奖励相挂钩。

    对内勤的总体要求是及时、准确、清晰

    1.按时填报销售回款、在收到货款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拖延一天扣1分)。

    2.内勤最高的工作标准:

      A.客户满意。每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2分;

      B. 帐目清楚准确。每错一笔扣2-5分。

    3.统计台帐要清楚、准确,摘要清晰,凡因摘要不详而出现数据无法核查者即属失职,每次扣2-5分。

    4.接电话要求语言标准、亲切,回答客户问题要耐心细致,对回答不了的问题不是推拖而要及时留下对方联系方法,然后通知部门经理,尽快答复对方。

    5.收到代理商的发票申请,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非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必须向代理商讲明原因,以求的对方理解。总经理不在时要电话请示,不要影响发货和开票,总经理回来后立即补签字。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发票晚寄每出现一次扣2分。发票寄出要及时落实对方,未及时落实的每次扣1分。

    6.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根据其损失大小酌情处罚。

    7.没有任何原因无故缺勤,每次扣2分。

    8.认真做好每笔发货的批号、小号登记工作,未及时准确记录的每次扣2分。

    9.按部门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者每次扣1分,影响销售造成损失者每次扣2-5分

    10.以上每分基值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