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药品齐集采购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9]486号)和《市编委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央增挂重庆市药品齐集采购服务中央牌子的批复》(渝编办[2009]38号)一并公示。
附件一:《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药品齐集采购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下载
附件二:《市编委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央增挂重庆市药品齐集采购服务中央牌子的批复》 下载
重庆市药品齐集采购服务中央
二○一○年一月二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