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9年浙江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配送商招标执行方案》关于“中标配送商对其中标的每个配送地区,应以县域为单位拟定配送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如下:
一、中标配送商应于1月27日前上报配送方案。
二、中标配送商拟定的配送方案应切合《2009年浙江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配送商招标执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未填写的县域,视为中标供给商自行配送。
四、2009年浙江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配送方案(模版,)搜罗了省内悉数配送地区,请中标配送商按中标配送地区自行选择填写。
五、配送相助搭档应为各配送地区的中标(入围)配送商(每个县域最多一家),并出具《相助配送理睬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与配送方案一路上报)。
六、悉数上报原料均应加盖中标配送商单位公章。
附件:1、2009年浙江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配送方案(模版) 下载
2、《相助配送理睬书》 下载
浙江省和杭州市药品连系齐集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