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药品齐集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七批药品齐集采购部分药品跟尾题目措置赏罚赏罚定见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药品齐集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七批药品齐集采购部分药品跟尾题目措置赏罚赏罚定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循实行。
二O一O年蒲月十一日
(信息公然情势:主动公然)
主题词:医政 药品采购 跟尾 抄送:省药品齐集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