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医疗机构、各设区市卫生局:
近期收到省属医疗机构、各设区市三级医疗机构关于10%浓氯化钠(1g10ml)中标出产企业无法供货的呈报。
经查,该中标产品为公然招标产品,中标企业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提交的呈报剖明近期无法出产、供货。经研究,赞成在入围的出产企业中按价值从低到高的挨次递补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中标品规(中标出产企业、配送企业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中央
二0一0年六月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