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报送2009年度根基药物采购数量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2  |  浏览次数:9117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卫药秘〔2010〕433号

 

 


关 于报送2009年度根基药物

 

采购数量的补充通知

 

 

各市、试点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按照2010年全国深化医药卫生系统体例更始工作集会精神,我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根基药物采购数量的通知》(卫药秘〔2010〕387号)要求,各医疗机构于6月4日前报送根基药物的2009年度采购数据。鉴于根基药物历史采购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量较大,现将医疗机构报送时间延至6月18日,市、县卫生局考核时间延至6月22日。
根基药物历史采购数量是我省根基药物齐集招标采购的紧张依据,请各医疗机构务必正视,当真如实填写。各市、试点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严把考核关,确保守时完成这项工作。
附件:已在网上提交2009年度根基药物采购数量的医疗机构名单

 

二○一○年六月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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