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中标药品出产企业:
2010年6月7日,我办《关于签订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中标药品购销条约的通知》在贵州省医药齐集采购平台挂网后,医疗机遇谈中标药品出产企业回响反映该条约中有关内容不够了了,为此,现对《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齐集采购中标药品购销条约》中有关内容举办说明:
第五条 供货刻日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发出采购打算单之时起,施舍药品应在四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一样寻常药品24小时内送到交货,最长不赶过48小时(受乙方委托在贵州省医药齐集采购平台挂网的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向甲方提供的乙方中标药品配送服务,视为乙方的配送服务举动)。
第六条 供货价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值:全省各医疗机构统一实行网上所发布的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根基药物齐集采购中标价值,该价值搜罗中标药品配送用度。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后应实时与药品出产企业结算货款(受乙方委托在贵州省医药齐集采购平台挂网的中标药品配送企业与甲方举办的乙方中标药品货款结算,视为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赶过60日。
请 各医疗机构、中标药品出产企业根据本次挂网的《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齐集采购中标药品购销条约》(见附件)举办购销条约的签订,其余事变按2010年6月7日通知实行。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齐集采购中标药品购销条约
贵州省药品齐集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