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头卫生院急需添购药品名单事变的中兴
鼎卫【2010】176号
点头卫生院:
你院关于《点头卫生院急需添购药品名单》我局已于2010年5月14日收悉,现中兴如下:
一、你院向我局提交的文档应以正式文件提请。
二、福建省药品齐集采购领导小组“关于第七批药品齐集采购部分药品跟尾题目的措置赏罚赏罚定见”文件规定“未纳入本批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医疗机构按原购药渠道采购,待全省药品齐集采购后,按新批次实行”,其中所指的“未纳入本批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是指《福建省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用药目录(2009版)》中除国家根基药物目录外我省填补的148种药品,该148种药品你院可以遵照“一品双规”的原则按原渠道举办采购。
三、你院向我局可能其余部门提请立案采购的药品且则仅限于《第七批药品齐集采购流标的施舍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其余药品暂不实行立案采购。
此复
福鼎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蒲月二旬日
主题词:医政 立案采购 事变 中兴
抄送:市直医疗卫朝气构,各州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