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价值打点处关于药品价值公示调解的紧张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4  |  浏览次数:7881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及有关规定,对药品价值公示调解如下:

1、    国家发改委和河南省发改委现行有效文件发布过药品价值的不需解决价值公示。

2、    凡二〇〇九年一月一号往后解决河南药品价值公示表(原研、专利、零丁定价、优质优价除外)可有效使用到今年十月尾。

3、    省招标办采购中央即日低落37个品规中标价值的药品须从头解决河南价值公示。

4、    二〇〇九年新进入医保的暂不解决。

5、    企业自立定价的不需解决。

 

 
河南省发改委价值打点处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