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低落药品虚高价值,使我省医疗机构同一种药品的采购价值在较低水平上贯串毗邻同等,经省药招办、省药监办2009年6月25日联席集会研究抉择,对《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齐集网上采购挂网候选品种清单》中部分价值高于《2010年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中标成果》的药品价值举办下调。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如下:
一、下调价值的药品是指与《2010年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中标成果》比拟,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出产企业均不异,或存在差比相关的药品。
二、价值调解依据
2010年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的零售价是企业配送到医疗机构的实际价值。以此价值作为调解后的网上采购价,顺加15%作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姑且零售价。姑且零售价不得赶过政府零售引导价。
三、对下调价值的药品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为2010年6月26日8时至2010年7月2日18时。
四、公示期内接管企业申说与投诉。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卫生厅药招办递交书面原料。电话及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1、所在:西安市兴庆南路121号(陕西省结防所办公楼二层)
2、邮政编码:710048
3、电话:029-82217019
4、联系人:康女士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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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