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根基药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9  |  浏览次数:8790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成立国家根基药物轨制的执行定见〉的通知》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东西齐集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市对国家根基药物目录实施了市级齐集招标采购,已发布采购成果,进入医疗卫朝气构网上采购阶段,现将有关事件通知如下:

一、根基药物实施市级齐集网上采购

(一)国家根基药物目录307种药品,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家免疫筹划用疫苗、打算生养药品等品种外,由重庆市药品齐集采购服务中央经由过程市药品齐集采购买卖营业禁锢平台(http://www.cqmtc.gov.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分期分批发布采购目录。

(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举行的医疗卫朝气构从2010年7月1日起,全数参预市级齐集网上采购根基药物。《国家根基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年版)(卫生部令第69号)涉及的根基药物品种及剂型,已在《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发布部分根基药物中标药品详细零售价值的通知》(渝价〔2010〕222号)中发布了详细零售价值的,医疗卫朝气构必需经由过程采购平台举办网上采购,根据采购平台发布的中标(入围)价值举办采购和结算,不得网下自行采购或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更换中标药品,执行根基药物轨制的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选择同品规中价值较低的药品举办采购;未在渝价[2010]222号文件中发布详细零售价值的根基药物,暂由医疗机构按原有方法采购。

(三)凡属于《国家发展更始委关于发布国家根基药物零售引导价值的通知》(发改价值[2009]2498号)中第二条规定:“国家发展更始委及各省(区、市)价值主管部门根据规定权限拟定发布的价值,凡标注特定企业出产供给,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治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没有在渝价[2010]222号文件中发布的出产企业的药品,执行根基药物轨制的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不得采购,其他医疗卫朝气构可以作为非根基药物自行采购。

二、根基药物的配备和使用

医疗卫朝气构应根据《药品打点法》、《处方打点步伐》及医疗机构药事打点的有关规定选择、采购药品,要将根基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举办配备和使用。在《国家根基药物重庆市补充目录》出台前,根基药物轨制试点区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先配齐《国家根基药物目录(基层版)》药物,可按照群众用药特点和临床必要配备使用必然数量的非根基药物,在此时期要严厉节制非根基药物使用比例,中央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非根基药物营销金额占本单位药品营销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一样寻常州里卫生院不得高于30%。

根基药物轨制试点区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营销根基药物或非根基药物,一致根据药品采购价值实施“零差率”营销;其他医疗卫朝气构营销根基药物,根据不高于渝价〔2010〕222号文件发布的详细零售价值举办营销。

根基药物中的中标药物替代原自购根基药物实施过渡期,过渡期为一个月,过渡时期,高于中标(入围)价值的根据中标价值实行,低于中标(入围)价值的维持现行价值,未中标根基药物按原进价实行。从8月1日起头,悉数未中标根基药物必需全数退出医疗卫朝气构。

三、采购条约的签订

医疗卫朝气构采购根基药物,必需与选定药品品种的出产企业或其指定的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条约(条约范本名目在采购平台下载中央下载),明晰品种、规格、数量、价值、回款时间、依约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条约采购数量不能餍足临床用药必要,可以签订追加条约。同时,应严厉根据《条约法》等规定,依法推行药品购销条约规定的责任和任务。

四、加强监督打点

根基药物实施省(市)级齐集采购是执行根基药物轨制的紧张枢纽,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正视,牵头负责并和谐相干部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工作监督打点的定见〉的通知》(渝卫〔2010〕35号)要求,做好辖区内医疗卫朝气构根基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的监督打点。对医疗卫朝气构实行中标成果、推行条约、价值实行情形及中标药品的质量和配送等情形实时举办跟踪搜检和查核,督促医疗卫朝气构尽快回款。各区县要将根基药物网上采购勾当中呈现的题目向市卫生局及相干部门回响反映,市卫生局将当令构造相干职员到各区县督导搜检,顽强查处药品网上齐集采购历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游记为。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公然情势:主动公然)

主题词:卫生  根基药物  采购  通知

  抄送: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东西齐集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