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0〕39号关于打消《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不限价药品

发布日期:2010-07-06  |  浏览次数:72296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市州药招办、省直及中间在川医疗机构、各药品出产策划企业:
        自2006年7月24日起,《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川药招办〔2006〕5号)已实行近四年,且延续有切合规定的药品补充进目录。现鉴于国家及四川省实施根基药物相干轨制,已将该目录中大部分的临床施舍药、便宜药纳入根基药物目录采购,经省药械齐集采购联席集会办公室集会研究抉择打消《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定的毒、麻、精、放药品及中药饮片、医院廉价制剂、人血液制品仍作为网下不限价采购,根据原采购方法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后月尾上报总采购金额。
二、原《上网不限价药品目录》中,除毒、麻、精、放、中药饮片、医院廉价制剂、人血液制品外,全数药品均转为限价采购,今日起起头按新填补药品随时递交报告资料,纳入下一批新填补统一考核限价。这部分药品在过渡期内仍根据不限价方法采购,待下一次填补药品成果正式实行后,正式遏制这类药品的网上不限价采购。请各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彼此转告,做好相干筹备工作。
三、各市州医疗机构药品齐集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将此通知转发所属医疗机构,当真实行。
四、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