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药品政府零售引导价调解制订方案举

发布日期:2010-07-12  |  浏览次数:9569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湖北省物价局近期拟对部分药品政府零售引导价举办调解。为丰裕听取各方定见,现对价值拟调方案举办公示并网上搜聚定见,迎接社会各界提出改削定见和提议。有关定见和提议的反馈截至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

  公示内容:

一、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企业多次回响反映,少数药品(主若是中成药)因质料价值上涨较多等身分的影响,企业难以维持正常出产策划,要求进步现行政府零售引导价值。按照今朝国家药品价值打点的有关政策,联络本省现原形形,提出以下价值抵牾劝导原则:劝导领域限于属省级物价部门定价权限且本钱上升较多的药品;原则是今朝海内独家出产的中成药品种;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常识产权局付与专利权并有效的化合物专利品种或组合物(殽杂物)专利品种、国家依法执行保密的品种或处方、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行政掩护且在掩护刻日内的药品;在原有适应症的基本上,经核批有新增适应症的药品;根基限制于日服用用度5元及以下的药品并恰当节制价值上调幅度。经本钱监审和专家评审,现提出详细定见方案,见附件一。

二、经普及查询拜访,今朝根基药物中,部分药品确政府零售引导价值与实际买卖营业价差距过大。按照国家发展和更始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值打点的通知》规定,拟对根基药物中政府零售引导价偏高的,同时属于省级价值部门打点权限的部分药品举办贬价。经构造专家评审,现提出详细定见方案,见附件二。

联系单位:省物价局农产品与医药价值处

联系人:韩飞,电话:(027)87238739,传真:(027)87238795,电子邮箱: feih1983@126.com

 

附件:公示表一

              公示表二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