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号,我的药品在颍上县医院被药监局给查扣了,给出的理由是包装不合格,涉嫌销售劣药。
且不说药是如何正规渠道的,药监局的查扣的原因是说明书上和包装上写的储藏方式是,遮光,密闭保存。药监局的就说根据我国药典规定,遮光储藏的药品要使用棕色或者黑色的容器保存。
而我的药品瓶子是透明玻璃的,外面有一层纸质的长方形的小包装盒,再外面是纸箱包装,由于没有把小纸盒涂成棕色或黑色,所以不符合国家标准,按劣药予以查封扣押,异地封存。
让我吃惊的是我去药库一看居然有一半的药品都是没有使用棕色或黑色容器的,所以这就给了药监局很大的空间,他们就钻进了这个空子里了,按照国家处罚标准,要按所送货物票面金额的1-3倍罚款。
而且药监局还保留对该批号的的所有出厂药品的追究权利,这点确实是药品出厂时的问题。
大家注意防范,赶紧通知各个厂家,安徽看来有人要出头了,这样一搞,所有的县市药监局都要出动了,好不容易找个机会,油水大大的有啊 ,药企的一劫视乎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