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淮安市关于退还药品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27  |  浏览次数:5871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驻场药品策划企业:
经研究定于2010年7月28日起退还药品招标保证金。请携带原始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证实于2010年7月28日、29日来我中央齐集解决退款事件。
 
特此通知。
 
 
 
 
 
 
 

淮安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央
20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