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关于8月份药品齐集采购有关事变

发布日期:2010-08-06  |  浏览次数:8302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有关医疗单位、各配送企业

     跟着10月份全区执行根基药物轨制的邻近,按照局党委定见,请各医疗单位只管即便以根基药物新农合报销的药品采购为主,目录以外的此后一致不再采购。

     1、此次目录更新因未经由过程专家组评审和上报药品齐集采购委员会考核,8月份仍按原目录举办填报打算,请见原。

     2、各配送企业填报价值时,要分清包装规格产地,严禁以小包装报价值。无产地的,要求在其后填上产地,否则,视为废标。

     3、各中标企业,要求有足量的货源,以供递补打算使用。中标价值实行刻日为到下一次招标时止,顽强杜绝以无货或调货价值上涨为由擅自抬高供货价,或拒绝配送。

     4、各医疗单位把7月份(6月21日至7月20日)实际采购汇总表于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情势报局招标办(邮箱号码:lsqypcg@163.com)

 

 

招标办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