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更始委、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更始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药品举办出厂价值查询拜访的通知》(发改电【2010】253
号)转发给你们,请当真贯彻实行,并将有关题目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发改委(物价局)应实时通知有关出产企业于2010年8月10号如实、切确填报查询拜访
数据并提供查询拜访必要的有关资料。
二、各省辖市发改委(物价局)应构造力气深切企业核实企业填报查询拜访数据,写出查询拜访工作呈报
和相干资料一并于2010年8月30日前上报我委。
三、我委将对这次查询拜访举办抽查。对付不配合查询拜访、拒报、虚报、瞒报的出产企业将依法予以公
告,并举办严明措置赏罚赏罚。
四、这次查询拜访应严厉根据国家发改委价值评审中央《关于印<2010年药品出厂价值查询拜访工作方案>
的通知》(药价审字[2010]59号)(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五、涉及我省药品出厂价值查询拜访企业及查询拜访药品名单详见附件2。
附件:1、《关于印<2010年药品出厂价值查询拜访工作方案>的通知》(药价审字[2010]59号)
2、出厂价值查询拜访企业及查询拜访药品名单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