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医疗机构采购根基药物,对本次已报告配送根基药物的策划企业天资举办了考核,现发布切合我省配送根基药物前提的新增41家配送企业名单,并将有关题目通知如下:
1、本次发布的新增根基药物配送企业名单为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8月2日已递交合格资料的药品策划企业。
2、本次新增四川省根基药物齐集采购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上网医疗卫朝气构可从本附件中选择配送企业配送本单位中属于国家根基药物(含四川省基层补充药物)的药品。
3、本次发布新增根基药物配送企业的配送周期至2011年2月5日。
4、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