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根基药物配送企颐魅招标补充公告(一)

发布日期:2010-08-17  |  浏览次数:8241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投标人:

本补充公告作为金塔县国家根基药物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编号:GSJTYGB2010001)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相干内容有不同等的,以本公告为准。有关补充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为确保这次招标的严明性、类型性和合法性,原定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9:30的开标时间调解至2010年9月8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不乱。

二、招标文件中评分步伐和评分细则另行拟定,产品册(投标产品汇总表)报送名目及要求由金塔县医改办另行通知。别的内容暂不乱。

三、由金塔县医改办对各投标人举办资格检察,检察中,医改办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不同格的资格证实原料举办澄清或补充。同时,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可经由过程书面或电话方法提问,由医改办给以中兴。

四、9月1日至9月8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严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目和挨次装订,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金塔县医改办。投标截至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9:00,过时不再受理。

 

五、凡资格证实原料不全、投标文件和报价不切合要求或违背招标文件有关条目的投标人,县医改办有权打消其投标资格。

六、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束缚力。

特此补充。

联系人:魏占东

联系电话:0937-4421284   13209425600

所在:金塔县卫生局三楼医改办公室

 
金塔县医改办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