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自公布以来,社会各界便给予了高度关注。在盘根错节的利益纷争中,在百姓期盼减轻高额医疗费负担的希望中,新医改能否有效“医治”旧有医疗体系中的顽疾?这成为很多老百姓最为关切的话题。
利益作祟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2009年10月22日各地正式开始实施调整后的药物零售价格,有数百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下调,平均降幅在12%左右。国家一调价,许多被列入降价目录的药品很快出现‘降价死’,纷纷从市场上消失。不久之后,这些‘死去’的药品换一个包装、换一个名称,经过一番改头换面重新登场,而且价格比以前更高。这样就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据了解,最近十多年来,我国出台相关的药品降价措施有二十次之多,但是,每一次降价后,被列入降价目录的药品很快出现“降价死”,纷纷从市场上消失。不久之后,“死去”的药品被换一个包装、换一个名称,经过一番改头换面重新登场,而且价格比以前更高。降价—消失—高价新药品—再降价—再消失,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降价药品一次又一次低价死去高价活来,在这个死去活来的过程中,获利的是药企、药商,受损的却是广大群众患者。
我们不禁要问,药品降价原本是一项让利于民的好政策,这种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为何屡打折扣?这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呢?
首先,流通环节利益导致药价虚高不下。政府多年来一直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很多地方都设有自己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政府直接参与,制定招标药品目录并指导这一制度执行,规定每个非赢利医院都必须参与招标采购,以规模采购的方式压低进入医院的药品价格,减少采购操作空间,增加价格透明度。对于药品流通的治理,关键在于能否堵住中间环节的漏洞。但是,这一制度并没有平衡药厂、医院和老百姓之间的利益分担。药厂为了保证利益,欢迎药品高进高出,使得药品价格仍旧虚高。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招标形式从药厂那里索取大量费用,这不仅致使药厂经济负担加重,中标药品价格无从下降,而且连质量也很难保证。
其次,药企非正常竞争导致低价药消失。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数千家之多,竞争非常激烈并且这些企业缺乏创新研发能力,只能低水平模仿和复制,造成产品同质化严重。从而导致一些降价的药品之所以很快被市场抛弃。为此,药企更多是重渠道、公关,轻产品创新;在医药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他们往往寻求高薪酬的市场代理,通过渠道推力实现销售,从而助长医药价格在渠道的流通中不断上涨。当降价药品无利可图或少利可图时,药企让其消失就不可避免。
再次,监督管理不严导致新药审批出现漏洞。我国当前药品定价机制不健全,缺少完整、科学的成本审核办法,定价程序尚不完备,市场价格监测体系不够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定价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同时,对放开品种的价格,缺乏必要的监管规则。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在这次大会中,很多与会议员纷纷提出各自的意见,希望能缓解目前的尴尬境地。
其一,审批制度需严格把关。如果主管部门能够从药品生产和经营的规律出发,牢牢把紧新药的审批程序,那么,低价药品的“死去”就不会那么容易,“活来”就更为艰难了。
其二,建立药品补偿机制。当药品出厂价与成本价出现差亏时,政府就给予药企一定补助,同时,培育一批能够生产供应基本药品的药企,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保证低价药品市场供给的充足性和持久性。
其三,规范药品价格市场。如果能够全国统一药名药价,不仅能让群众便于识别,更能还原药品的本来价值,让药品降低价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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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透明药品招标采购。这样可以有效地堵住中间环节漏洞。建议通过第三方电子平台,对药品进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后,供医院选购。
只有做到统一定价、透明招标、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降价药降价就死”的不正常现象,规范药品市场,真正让利于民。同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措施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效,群众才能受益。药品市场是关乎老百姓最基本的利益,制药企业要本着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先,不能钻国家的空子,更不能然百姓为空子付出昂贵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