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省根基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构造专家,挑选评审出我省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根基药物填补药品100种。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将成果公示。
公示期为2010年8月23日至29日,共7天。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定见、提议,请以书面情势寄青海省卫生厅纪检组(联系所在:西宁市西关大街12号,邮政编码:810000)。截至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回响反映定见、提议要坚持脚结壮地的原则,客不美观、合理切合实际。定见只受理书面原料,个人私家提交的定见必需签定真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所在;单位提交的定见必需加盖公章,签定法人代表姓名(须手写)、身份证号码,注明联系电话和所在,以作核实。
青海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