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北京泰德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
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0377 | 北京泰德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S4209 | 云南明镜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明镜亨利制药有限公司 |
S1033 | 广东省药物研究所制药厂 | 广州市隆赋药业有限公司S5441 |
J0160 | 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经营)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