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和网上录入资质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7时。纸质资质证明文件需澄清、补正的,投标人应在9月15日12时前按要求予以澄清补正,拒绝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澄清、补正的,将失去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网上已录入资质信息澄清、补正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