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遴选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已于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结束,共有13家省内外药品经营企业(批发)符合《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限:2010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16日
监督电话:029-85531231
附件:通过初审企业名单
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