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医药市场的“柠檬现象”

发布日期:2010-09-23  |  浏览次数:8340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柠檬现象”是经济学上对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种形象描述,这种现象在医药市场上也同样存在。在医药市场上,由于买方和卖方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掌握得不一致,使得低质量的药品逐渐充斥市场,进而导致“劣币驱良币”现象的发生。

  那么,医药市场“柠檬现象”是如何造成的?笔者以为,信息不对称来自于招标过程中,买方和卖方之间对于产品质量的认可及信息的不一致。主要表现为:一是药品的销售价格和价值完全脱离,造成现在药价的虚高;二是现有的中标价格已经远低于企业生产成本,这就会造成川贝蛇胆里面没有川贝、没有蛇胆的现象出现。

中国医药行业要向前发展,尤其是基本药物招标要做好,一定要克服市场中的“柠檬现象”。而要克服这种现象,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加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沟通。

基本药物的买方是政府,卖方就是医药企业。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关系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加强与买方之间的沟通,消除现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继而改变现在医药市场中存在的柠檬现象。政府关系管理是药企的第二生命线,企业在政府关系建立上一定要站在企业战略化、企业系统化、企业区域化及企业全员化的角度考虑,只有实现上述四化,才能使企业更好做好现有的招标。

另外,要克服“柠檬现象”,企业还需要加强对政策的运用能力,提高与政府部门官员打交道的技巧,进而达到买卖双方信息的对称。

在“柠檬现象”的背后,我们还要反思一个问题:药品招标制度究竟在招什么?有人说招标制度是在招产品数量,但是政策却没有对产品数量作出规定;有人说招的是产品质量,但产品质量的标准也不一。可以说,招标制度对于医药企业而言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招标制度尽管存在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但对于药品招标,生产企业不太满意,经营企业不太满意,医疗机构不满意,老百姓更不满意,最后政府也不满意。

笔者以为,集中招标采购的实质是将需求集中起来,进行集团性采购,使价格逐渐走低的过程。然而,中国的药品招标走的却不是这样的一条路子。事实上,中国的招标制度被赋予了一个重大的职责——解决商业流通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这样的一个职责会使招标方向发生重大的偏移,偏移以后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这是我们难以预测。

   笔者以为,透视“柠檬现象”产生背后的种种,可能对于企业认识现阶段的药品招标形式、厘清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会有好处。

   从目前各省的基药中标情况和使用情况来看,均有一些廉价的产品无人投标或中标了却在一个采购周期内销量几乎为零的现象发生。因此就有人提出了“廉价药品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经销商不愿意经销、医疗机构廉价药的可获得性低”的问题,并提出了采用“定点生产”的方法,可以有效解决廉价产品的药品供应和保障的问题。

    通过定点生产,重新议定价格,保持生产企业的微利,这样就可以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配送,从而解决廉价药短缺。从逻辑上讲,方法一点都没有问题,定点生产或许可以暂时使廉价药品重现市场,但笔者认为,这只是解决了表面上的问题,深层次的“廉价药可获得性低”的难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按照市场规则,本来应该是药品的价格越低,销量越大,医疗机构越欢迎,患者越实惠,也就越能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保基本、强基础”的目标,但实际中却是,价格越高销量才越大,越受医疗机构的青睐,而价格低的产品却逐步被边缘化。

    笔者曾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医药市场的“柠檬现象”。柠檬现象的出现让人忧心:即使定点生产,由于价格低,没有利润空间进行产品的促销。试想,如果医生不能处方,产品卖不出去,即使定点生产了,恐怕也只是库房里有、货架上有,表面上看起来是保障了廉价药的供应,实则隔靴挠痒。如果没有廉价产品的长效使用机制,也许就会像实际的药品使用情况那样,偶尔使用可能不会使这些品种完全消失,但依然会出现无企业愿生产、无医院供应和配送的现象,除非政府完全强制性使用,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廉价药的可获得性真的低吗?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数千家,产能过剩,开工不足,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具有充分的价格弹性。此种情况下,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如果廉价药的中标价在保证生产企业的基本成本,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顺利卖出去的前提下,即使不定点,也不会短缺。

    不能否认的是,由于各地招标规则不统一,部分产品的中标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生产企业无法生产,当然,这种情况毕竟不是多数。而常见的现象是,即使中标价格可以满足生产成本,并可获得微利,生产企业也不热衷,产品依然短缺,原因何在?通过对各省中标结果的分析,笔者发现,并不是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经营企业不愿意配送,而是由于价格太低,医生不处方,只是把此类产品作为一种补充,偶尔使用,企业干脆选择不生产、不投标、不供应。

    实际上,在15%顺价加成政策下,医院从廉价药这里获得的利益远低于高价药。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使得医生的处方决定了产品的使用,患者难以对用药做主,定点生产可以解决产品有和没有的问题,但还解不开廉价药消失的症结。

    笔者以为,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当其冲要废除药价加成管制,解决医疗机构不愿意降价、使用高价药利益更大的问题。其次,即使是零差价、差别差价,表面上医疗机构的利益没有了或少了,可是暗中的返利和商业贿赂,依然是高价药品猖獗的动力,因此,要严格打击红包现象和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再次,是合理调整各项医疗收费,体现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实现医疗服务合理定价,改变“手术刀和剃头刀”的差距;四是“管办分开”,增加对大处方、滥用药的监督管理;五是“医药分开”,让社会药房参与医院的处方竞争。解决了上述问题,缺少的廉价药品自然就会重新回到市场,回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