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关于采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

发布日期:2010-09-27  |  浏览次数:9795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精神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92号)要求,现对申请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复合西药的信息采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9月26日-10月13日

  二、申报对象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三、申报药品条件
  《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且其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价格之和。
  四、申报材料
  1、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复合西药名称对应申报表;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
  3、申报药品使用说明书;
  4、申报药品相关价格证明资料(省级以上物价部门定价文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陆陕西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复合西药名称对应申报表,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加盖药品生产厂家公章后,特快邮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刘伟  采华  联系电话:029-87293422

 

  附件: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复合西药名称对应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