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改办、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改办、卫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徐州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徐卫〔2010〕32号)和省、市工作部署,近期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进行选择,确定了我市基本药物产品采购目录(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基本药物产品采购目录(2010年版)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