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经县医改领导组研究决定,我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录外药品从10月1日起全部封存不准再进行销售,否则后果自负。具体情况请咨询卫生局药品管理办公室,电话:4032901。
寿县卫生局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