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人民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52-1041QYB2B056
二、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68万元 广州
四、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
采购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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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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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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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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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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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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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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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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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取得产品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本国产品,则须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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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日14:30~ 15:00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15时00分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十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3-3813 002 电话:0763-3313 033-315
传真:0763-3813 090 传真:/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
收款单位: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