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市关于非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电子挂牌交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1  |  浏览次数:5546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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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药品交易所首批电子挂牌交易的循环系统药品已于2010年12月29日开始实行挂牌交易。按照工作安排,交易所将于2011年2月底对抗生素类非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电子挂牌交易;4月中旬完成全部非国家基本药物电子挂牌交易。从即日起,开始接受会员注册和产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抗生素类药品
自2011年1月12日起重庆药品交易所开始接受抗生素类国家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药品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目录详见附件),请卖方会员按照《药品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药品交易所将先对2011年1月31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有效递交纸质材料的药品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药品制定入市价。
(二)其他类别药品
2011年1月20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其他所有类别非国家基本药物挂牌交易药品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不含已实行挂牌交易的循环系统药品,目录另行公布),请卖方会员按照《药品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药品交易所将先对2011年2月28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有效递交纸质材料的药品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药品制定入市价。
二、关于剂型和品规的增补
(一)增补要求
会员可对《挂牌交易药品通用名目录》(含剂型、规格)中的未列规格、剂型进行增补,但属于国家基本药物中的剂型不得增补(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区别定价且未参加2009年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药品,可申请增补但需提供区别定价文件),暂不接受通用名的增补。抗生素类药品的增补至1月20日截止,其他类别药品的增补从1月21日开始,至 2月20日截止。
(二)增补方法
通过CA登录药交所交易平台进入“产品管理”>点击“产品增补”>点击“新增”,填写化学通用名、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适应症后点击“确认”完成增补操作。由药品交易所审核通过导入系统后方可申报。
三、其他规定
申报产品的纸质材料须现场递交。如会员在2011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内同时递交抗生素类和其他类别药品申报纸质材料,须分类递交,抗生素类和其他类别药品的《网上申报品种总表》需各一份。
咨询电话:023-63830330;023-63831770;023-63833995。
附件:1. 抗生素挂牌交易药品通用名目录
        2. 产品申报手册3.0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