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版)》“基本药物供应配送率平均低于80%的经营企业,取消本次补充药品的配送资格”的规定,现将2010年9月20日至补充药品中标结果(第一批)公布日的各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率公示如下。 附表:全省经营企业配送率统计公示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