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10家公司向县卫生局递交配送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1-01-14  |  浏览次数:7540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1月11日上午,被汉寿县选定的10家医药公司的老总在汉寿县卫生局聚会,商讨汉寿县基本药物配送事宜。在充分酝酿并通过了《汉寿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服务规定》后,各自代表公司签署了配送企业服务承诺书。

会议一致认为配送企业要严格遵守《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按照中标(挂网)药品所注明的药品质量和价格供应合格的药品;必须对全县卫生院网上订单及时响应,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网上采购系统进行发货确认。不论采购量大小,路程远近,必须保证药品及时足额配送到位。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会议明晰了基本药物配送中几条不应逾越的“红线”,一是不能把挂网药物全部当做基本药物进行配送;二是不能把公立医院采购药物当做卫生院用药进行配送;三是不能把外市(州)增补药物当做本地增补药物进行配送。

会议上还制定了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评价约法三章,努力实现汉寿县基本药物配送高效有序。

老总们一直承诺,坚守诚实守信的经营准则,履行配送企业责任和义务,遵纪守法,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