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申报企业:
目前部分已领取用户名的药品企业在网上进行了信息申报,现将如下事项提醒各企业注意:
一、请企业务必按照所申报药品的说明书原件中“包装”栏注明的数量、单位进行“转换比”、“最小制剂单位”等栏目的填报,不得有误。 由于“转换比”、“最小制剂单位”栏目与报价密切相关,在正式提交后及审核过程中不能再对此进行任何变更。
“转换比”是指企业本次申报的包装单位含“最小制剂单位”的数量(不含注射剂、软膏剂等已固定转换比为1的部分品规)。
二、企业填报的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在填写完毕保存后,请务必在2011年1月26日18:00前完成 “提交”(必须按“提交”键),未提交的数据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