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石门县卫生局根据县医改领导小组的有关会议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按相关原则和条件,初步确立了八家药品配送企业为石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送预中选企业,现就预中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中选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注册资
本(万元)
1
常德德源医药有限公司
常德市
唐旭
13975656861
1370
2
湖南广德医药有限公司
常德市
杨隆芳
13511170857
588
叶 超
15973673966
3
湖南双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
刘保珍
18874816606
2685
4
湖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长沙市
曹声频
18974203050
1000
5
长沙双鹤医药公司
常德市
朱永红
15673650088
8222
6
常德金健药业
常德市
付绍勇
15886688488
9000
7
石门楚天药业
石门县
姚林华
13873685323
1260
8
湖南科瑞泰医药有限公司
长沙市
马立刚
15874992480
1000
二、遴选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自有仓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物流条件良好;
4、具有药品配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能自主完成药品的物流、补充和监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以来无不良记录,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公告时间:2011年1月18日—2011年1月24日
四、欢迎社会各界对预中选企业进行广泛监督,对其预中选资格和条件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736-5338076
石门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