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21  |  浏览次数:7420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规定,我省于2010年11月召开全省基本药物监管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对各市州组织了督查。总体上看,大多数市州组织有力,行动迅速,进展较快。但也有少数地方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推进不快,亟需进一步加强。现就切实加快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作为当前紧要工作来抓。国家局《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号)规定: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品种招标采购。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这项刚性政策,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各项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到位”的工作措施。一是领导到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首责。二是人员到位,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相关工作,按要求参加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相关培训。三是责任到位,按“属地监管”原则抓好工作落实,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

三、组织签订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责任承诺书,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各市州局于1月28日前,将辖区内相关企业签字盖章的《电子监管工作责任承诺书》(样本见附件)收齐,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局信息中心。

省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8633382

 

附件:电子监管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