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5号)的规定,现将丹东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出的本区域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丹东市中选配送企业(共8家):
辽宁奉丹医药有限公司
东港市医药有限公司
辽宁省医药实业有限公司
丹东百世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万寿药业有限公司
丹东市医药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沈阳铸盈药业有限公司
丹东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