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药品按购进价销售

发布日期:2011-02-09  |  浏览次数:10014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今天,海口市秀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仪式在东山镇卫生院举行。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卫生院库存药和新购入基本药一律取消药品加成,按实际购进价格销售,并不得超过省物价部门公布的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实行价格“双低控制”,即现行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现行实际采购价格执行,不得提高实际采购价格;现行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按不高于最高采购限价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实施,可大大缓解多年来群众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秀英区委常委、副区长何子平今天介绍,该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有:永兴中心卫生院、长流中心卫生院、东山卫生院、海秀卫生院、西秀卫生院、石山卫生院、美安卫生院。(记者陈小毛 特约记者吴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