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目录增加近百报销药品

发布日期:2011-02-09  |  浏览次数:8169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09年起,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用新的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修订版),新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近百种药品。

    据了解,新的基本药物目录按照安全、可靠、有效、价廉的原则,几乎每一个类别的药物都有增加。新的基本药物目录分市(区)级和乡(镇)级两个类别管理,适用于对应范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3部分。西药品种共650个,其中乡(镇)级404个;中成药品种257个,其中乡(镇)级197个。

    新的基本药品目录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这意味着参保农民可以报销的药品覆盖范围更广。目录还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所列中药饮片纳入报销范围,使基本药物达到千种左右,比原来的基本药品目录增加近百种。   

    新目录实施后,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情况,并征求意见,实行告知和签字制度。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0%以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20%以内。

    目前,泰州市纳入新农合范围的医疗机构有近200个,部分市区已将村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站)纳入新农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