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昨日公布了“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有35家医院。
定点医院:多为三级医院
此次公布的定点医院中有31家为三级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武警陕西总队医院、西安高新医院、长安医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西电集团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肿瘤疾病专项)、陕西省结核病医院(结核病专项)、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疾病专项)、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外科专科)、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妇科专科)、陕西省传染病医院(传染病专项)、陕西省友谊医院(变态反应疾病)、西安市第一医院(眼科疾病)、西安市第四医院(眼科、妇科疾病)、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骨伤疾病)、西安市结核病医院、中铁二十局中心医院(脑血管疾病及康复专项)、解放军451医院(妇产科、血液透析);4家为二级医院:陕西省博爱医院、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骨科、心血管内科疾病)、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脑病专项)、西安市第五医院(风湿疾病专项)。
其中陕西省人民医院、长安医院、陕西省结核病医院(结核病专项)三家医院为直通车,直通车是指参合患者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合疗补助。
确定原则:诊治疑难病症
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履行为全省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低廉医疗服务职责。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四原则:方便省内农民就诊,合理选择;能为群众提供疑难病症诊治;平等对待,兼顾中医中药、专科与综合、医疗机构类别、属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