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预告[09-07]

发布日期:2011-02-10  |  浏览次数:10001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从26日举办的青海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9年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根据规划,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将逐步实现网络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各类数据库。
        在发布会上,驻青海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严文彪介绍,青海省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为此,青海省已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经费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医疗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结算机制;工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检举和投诉。
        严文彪说,今后将逐步实现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医药购销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所需的各类、数据库;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实现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