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的投标企业:
伊犁州2009年度州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依据《伊犁州州直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汇编》中《伊犁州州直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介代理机构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与程序,由伊犁州药监局、发改委、卫生局、纠风办、工商局及伊犁州新华医院、友谊医院、中医院和奎屯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代表组成的遴选考察小组,于2008年9月11日和12日对申请承办此次项目的六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现场考核,经专家小组成员实名、百分制的赋分考评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的现场监督与复核,最终确定:新疆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2008年9月5日伊州卫发[2008]106号文件的精神确定2009年伊犁州州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目录为上年度采购目录及临床使用中未包含在上年度采购目录中的药品。
新疆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