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葫芦岛市医疗机构药品补充品种集中采购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2-10  |  浏览次数:8486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辽宁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01]3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受葫芦岛市24家医疗机构的委托近期将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部分药品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集中竞价采购。

 
    一、竞价品种:
 
    本次集中竞价采购的药品包括: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等24家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部分药品,具体药品名称详见将于2009年2月3日发布的正式公告。
 
    二、采购周期:共12个月,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止。
 
    三、竞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2月12日,每日9:00~17:00。
 
    四、竞价药品信息确认时间:2009年2月16日~17日(每日9:00~17:00)。竞价药品初次报价时间:2009年2月18日9:00~17:00。竞价药品报价解密时间:2009年2月19日9:00~11:00。竞价药品初次报价公布时间:2009年2月19日12:00~17:00。
 
    五、竞价药品网上竞价时间:2009年2月20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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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