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市卫生局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药品”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因01品目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02品目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布本次采购的结果为废标,我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也请您继续关注。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