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代三十六计第23计 “远交近攻”

发布日期:2005-10-15  |  浏览次数:9350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第23计 “远交近攻”
一、原文和出处
【古兵法原文】
  形禁势格,利以近取,害以远隔。上火下泽。
【原文今译】
  在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时,攻取靠近的敌人就有利,越过近敌去攻取远敌就有害。火向上烧,水往下流,是我方与邻近者乖离的情形。
【出处原文】
  “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也。”
【出处今译】
  大王不如交好距离远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这样,得了一寸土地就是大王的一寸土地,得了一尺土地就是大王的一尺土地。

 

【案例】
记得我刚上市场的时候是做南通市场,五县一市,我的目标是每个县级医院。早上五点就起床赶车,颠簸一个多小时到了如东,说上几句,又赶紧到如皋,来回50多元车费,有次还误了车子,被留在了当地。三个月时间,什么医院都没有开发出来。现在想起觉得是精力过剩的表现。

本计可以就时间,区域管理上面得以运用,刚到一个市场,根据自己的交通,时间来规划,近和远,“攻”和“交”。先开发离自己近的单位,使的时间上得一节约。往往有代表把离自己远的单位承包或代理给别人,即节约了时间,又增加了效益。要知道一个人精力是有限的,要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