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教竞争性谈判 [2011]2号
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2月二类疫苗定点采购补充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1 年2月15日起至2011年2 月2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3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从他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 2 月 25 日 10∶00 。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金盾宾馆三楼会议室(郑州市纬二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人资格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时必须携带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各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复印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1. 投标人为国内疫苗生产商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注册证、供货产品的疫苗检验报告、批签发合格证、物价批件等。(注:本次不接受国内疫苗代理商参与)
7.2 投标人为进口疫苗总代理商的,必须是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疫苗公司,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的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疫苗检验报告、批签发合格证等。(注:同一种类进口疫苗只接受一个总代理商参与报名,按报名次序作为优先原则)
7.3 投标人为国外疫苗生产商的,必须是依法取得进口药品资格的国外疫苗公司,提供国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疫苗检验报告、批签发合格证等,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委托书。
本次采购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投标。
8.招标文件编写负责人: 翟向阳 吴爽
电话:0371-68267664 68265282 传真:0371-68267685
财务联系人:陈志鹏 电话:0371-68267999 65211881
9.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站:
河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河南教育招标网: http://www.hnzbedu.com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