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发〔2007〕24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核,海南双成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原企业名称
更改后企业名称
S1418
海南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4303
浙江济民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3943
湘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J0745
浙江双鸽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J0397
河南宛都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圣光集团宛都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