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指导:看准了再“跳”

发布日期:2011-02-19  |  浏览次数:7109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春节过后,店员小S跳槽到一家规模较大的连锁药店。她觉得原来的药店不够重视自己,店长迟迟不肯提拔她,否则以她多年的一线营销经验,早该成为卖场主管了。跳槽后,小S把自己的工作简历、职业规划和特长向“新东家”详细介绍后,主动申请主管岗位。新东家对她的胆识颇为赞赏,便破格录用了她。果然不负重望,小S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职场解疑:

 春节过后,很多企业面临“用工荒”,四处招兵买马,并打出“虚位以待,高薪诚聘”的口号。面对种种诱惑,有些店员按捺不住,结果跳槽成了“跳崖”;而有的店员却可以“一跳惊人”。店员究竟该怎样“跳”,才能成功呢? 

原则一:看企业的发展前景。没有不好的行业,只有不好的前景。当店员工作满3年以上,而且已具备相应专业特长,若岗位和待遇依然不能和能力相一致的话,至少说明你的职业发展受到障碍,而产生障碍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没有良好的人才遴选机制和发展前景,此时可考虑跳槽。

原则二: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经过一段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的适应和磨合,如果你依然不热爱自己从事的行业或工作,就不要再勉强了。假如能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跳出去可能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原则三:遵循渐进的职业特点。所谓“人往高处走”,跳槽是为了职业发展和提升,因此,跳槽必须是经过深思熟虑、多方比较的结果。跳槽后,自己必须向上迈进一个台阶,要避免过频跳槽或盲目跳槽,防止“跳崖”现象发生。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三大事项:1.向老东家告别。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目的,离职前一定要按照企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提前向老东家说明离职日期,给对方招聘新人的时间。2.站好最后一班岗。如果离职日期已确定,在新人还没有到来之前,店员必须善始善终,等新人接班后,将工作交接完毕后再离岗。3.遵从合同约定。如果店员和药店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存续期间,店员要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征得店方的同意,通过积极协商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切不可不打招呼,强行离职,否则会给你社保关系的结转制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