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基本药物生产监管情况的紧急通知(急)

发布日期:2011-02-24  |  浏览次数:9965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市州局安监科(处):
  为了解各地国家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国家局安监司2月23日下发了食药监安便函[2011]11号,要求报送基本药物生产监管情况。现将国家基本药物注册品种目录电子数据发给你们,请你科(处)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核对国家基本药物注册品种目录电子数据(数据附后,请自行下载),按当前实际情况将其中已变更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填入变更栏,对因再注册等原因失效的批准文号在备注栏内予以标注。数据请于2011年3月底前以电子邮件发送省局药品安监处。
  二、请提供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在产情况。应根据企业2009年以来是否生产销售过该品种或未来有无生产计划来区分是否在产,并在国家基本药物注册品种目录“在产情况”栏内填入“在产”或“不在产”字样。数据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省局药品安监处。
  三、请提供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处方工艺核查最新情况(见附表),并在其中简要说明通过核查取得哪些成绩、消除哪些生产和质量风险。报表请于2月25日前传真至省局安监处。
  联系电话:028-86785336(Fax) 电子信箱:jbyw@scfda.gov.cn

    附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处方工艺核查最新情况报表    
     下载:国家基本药物注册品种目录电子数据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